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鹤城法院“湘执利剑”集中拘留行动显威:三起涉民生小标案件48小时内全额执结,4.5万元、2.22万元欠款当场清偿

湖南法治报触屏版 · 怀化
发布时间:2026-06-18 | 点击量:5342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甘倍源)为扎实推进“湘执利剑”专项行动,严厉打击规避执行、抗拒执行等失信行为,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。近日,鹤城法院聚焦涉民生小标的执行案件,开展集中拘留专项行动,以司法强制力破除执行壁垒,重拳惩治“老赖”,全力兑现群众申诉权益。

司法拘留强制4.5万元欠款全额结清

申请执行人丁某珠与被执行人熊某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,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熊某先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,申请执行人丁某珠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立案后,我院依法查控被执行人熊某先名下一套房产。执行期间,经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,案件终结执行。和解期限届满,被执行人熊某先仍未按和解协议约定按期还款,申请人随即申请恢复执行。

案件恢复执行后,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,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熊某先送达执行通知书,报告财产令,但其拒不按规定申报个人财产。后根据申请人丁某珠提供的线索,执行法官带队至其家中找到执行人熊某先,现场协商未果,我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决定。迫于司法威慑力,被执行人熊某先在前往医院体检途中当场筹措资金,主动履行案款45000元,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剩余金额及利息,该案件顺利执结。

被执行人隐匿行踪规避执行 执行干警精准抓捕促案了结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申请执行人刘某帆与被执行人姚某然股权转让纠纷一案,判决生效后姚某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,也未向法院申报个人财产,经申请执行人刘某帆申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立案后,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等多种方式,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姚某然名下房产一套。因涉案标的金额较小,该房产不宜启动拍卖处置程序,双方亦未达成有效履行方案,案件依法终结执行。

此后被执行人姚某然长期隐匿行踪,刻意规避执行。今年1月底,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姚某然下落并向法院报备,经法院多次进行沟通劝解,督促被执行人姚某然履行还款义务,但其态度消极、拒不配合,始终分文未付,导致案件长期停滞。

6月11日,申请人刘某帆向法院提供关键线索,长期失联的被执行人姚某然现身怀化某钢材大市场内。接到线索后,执行干警迅速赶赴现场,被执行人姚某然毫无悔过之意,态度嚣张、肆意推诿,始终以无钱还款为由拒不履行法定义务,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决定。前往医院途中当场筹措资金履行22200元付款义务,申请人自愿放弃剩余金额及利息,同意该案执行完毕结案。

拒不申报财产未足额履行 司法拘留予以惩戒

申请执行人仇某和被执行人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,在案件执行期间,被执行人蒋某先后主动偿还案款13万元,该案金额及利息合计160万元,剩余款项未足额清偿。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送达报告财产令,告知其需按照如实申报名下财产,但被执行人蒋某未在规定时限内向法院申报个人财产。执行干警多次传唤蒋某到法院沟通协调,释明未足额履行、拒不申报财产对应的法律责任,督促其补齐剩余案款,被执行人蒋某能够配合到场沟通,但始终未能结清全部款项。

为规范执行秩序、维护生效法律文书权威,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,我院依法作出对被执行人蒋某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。

​下一步,鹤城法院将持续深化“湘执利剑”专项行动,常态化开展集中拘留行动,加大失信惩戒力度,精准打击规避、抗拒执行行为,全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。

责编:周玉意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